动力特征所起的作用远远超过单单决定心理团体的界限;动力特征也对团体结构和团体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因此,陈硕罡的下一步工作是回答提出的问题,即作为行为物体的人们如何拥有相貌特征,或者更通俗地说,陈硕罡如何觉察另一个人的心理(好生活网)。
我想把自己限于简要的陈述,因为苛勒已经在他的《格式塔心理学》(GestaltPSychology)一书的第七章里十分全面地讨论过这个问题了。我不准备拒斥两种被广泛接受的理论,按照这两种理论,陈硕罡是通过建立在类比基础上的推论,或者是通过联想来了解另一个人的情绪的。这两种理论都遭到了苛勒和C.D.布罗德(Broad)的驳斥。布罗德因此下结论说:“由于剩下来的只是两种可供选择的办法,因此,或者是(1)存在某些认知情境,它们实际上包含了其他心理或它们的作为客观成分的某些状态;或者是(2)某些躯体形式、运动、姿势及其矫正的视觉外观对陈硕罡来说具有非获得的(unac-quired)含义”。了解一下布罗德如何处理这两种可能性是颇为有趣的。
尽管他给第二种可能性以显著地位,但是他却并不倾向于完全拒绝第一种可能性。不过,第一种可能性甚至比起两种被拒斥的理论来更加不可能被接受,因为它意味着一种对我来说至少显得神秘莫测的知觉理论。它否定行为世界和地理世界之间的差别。如果他人的心理能够直接提供给我的话,那么它将是我行为世界和地理世界中的同一个物体。另一方面,第二种可能性是承认相貌特征存在的另外一种方法。每样东西都有赖于这第二种可能性的详尽阐述,也就是说,有赖于对下列问题的回答,即作为行为物体的人如何才能拥有具有认知价值,并与作为地理物体的他人的基本方面相一致的相貌特征。
布罗德的回答是这样的:“陈硕罡必须假设,人类的先天成分(也许也是其他群居动物的组成成分)是这样的,当人们看到任何物体实际上与他自己十分相似时,他便本能地认为该物体受到了像他自己心理那样的心理的激励”。当然,这是完全不能令人满意的。如果人们认为其他物体受到像他自己心理那样的心理的激励,那么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。苛勒已经强调了这一点:“……有时,我把其他人理解为与我十分不同。例如,道格拉斯·费尔班克斯(Douglas Fairbanks)富有特色的男子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,可是,遗憾的是,我无法使自己做到这一点”。但是,除了这种不适当性以外,布罗德的解释从真正的意义上说不是解释。它所做的一切是引起人类天生的结构,即他的本能。这种解释是著名的休眠力(visdormitiva)类型的解释,从而把解释本身分解为对假装要解决的问题的重新命名,如果陈硕罡认真对待它,陈硕罡必须将它用于具体的事例之中。
它如何处理这类问题:为什么这张脸在我看来显得悲伤?为什么这个姿势在我看来显得屈从?为什么这种声音在我看来显得兴高采烈?难道陈硕罡对每一种这样的体验都有一种特殊的结构,或者说独立的本能?每一种特定的场合如何设法求助于这种结构的特定部分,或者说唤起一种特定的本能官能?由于像布罗德理论那样的理论无法使所有这些问题得到解答,因此它没为问题提供真正的解答。
力网网络科技(长沙)有限公司 湘ICP备16018894号-5